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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远是小孩

 我今年38岁了。今年十一回国后去见了我的外婆,我们这叫魏婆,据说这个叫法是和曹操有关,由于曹操是魏公,所以我们这里称呼外公为魏爷,外婆为魏婆。 大舅一家在西安给女儿带小孩,二舅在外地干活,二舅母在给自己的弟弟带小孩,三舅一家在外地干活。所以舅魏爷去世后,就只剩魏婆一个人住,魏婆说她今年79,看着身体也挺硬朗的,她还自己种些菜苗去集上卖,集在河对面,需要过桥,大概应该有2公里远吧。 晚上的时候,我就到处去转转,出去的时候没有跟我母亲和外婆说我要去哪。回来后我妈就说我,很着急,她说去哪也不跟大人说一声,让大人着急。我明显看到了她的着急,但更让吃惊的是她居然说也不跟大人说一声,她觉得我还是小孩,尽管我已经38岁,而她也已经60岁,虽然当时我很想反驳一句我已经是大人了,但是我看着她眼睛里的泪花,我觉得在她眼里或心里我真的还是一个小孩。 其实我母亲长得很漂亮,我父亲也很英俊,但是我却没有遗传他们的漂亮基因。时间匆匆,一晃我也都参加高考快20年了,当年的我意气风发,现在的我患得患失,畏首畏尾。不要回头,不要回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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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

身体只需要很少的食物就能存活。但灵魂需要山川,湖泊,诗歌,艺术,音乐,自由,独处……来供养。 节假日,应该是找个地方舒舒服服,找个海边或者山沟,订最好的旅馆,踏踏实实躺几天。而不是比平时更累,大包小包的行李,在新建的人造水泥景点,一顿乱转、乱吃、乱逛、乱喊、乱起哄。

当你在官渡当个小兵而你的上司叫乐进——转载

 我叫二毛,生于熹平三年(174年),家住在东郡顿丘县。我上面本来还有个哥哥,但没成人就病死了,于是就剩了我自己。 我十二岁那年开始闹起义军,一些头戴黄巾的壮汉来村里传教,用符咒给村民治病,说什么黄帝时代没有疾病和灾害,还不用交租子,人人幸福的像神仙。黄帝我不认识,神仙我也没见过,只是觉得很好玩,所以常常凑过去听。后来他们又鼓动村民们起来造反,打砸官府,我爹就不让我出去瞎跑了。爹说那是掉脑袋的行当,你看看跟着他们造反的全是吃不饱饭的流民饿鬼,咱家有三亩地,犯不上出去冒那杀头的险。 此后几年,各地官府又多次来村里征兵,我都没去。爹娘年纪大了,我走了地里的活干不过来,我是独子,中间几次摊派到村里的名额也没分到我家,只是日子一年比一年难过了。附近经常打仗,黑山军还来过几次,见粮食和牲口就抢,连村里的树都砍光了。乡上和县里的官一年能换好几拨,新官一上任必然加税,除了田租还有算赋、更赋和各种杂税,地里收的粮食大半都得上交。 兴平元年(194年)碰上了罕见的旱灾,自开春之后天上一滴雨都没下,还爆发了蝗灾,庄稼颗粒无收,连我们这个三口小家都活不下去了。村里的老人和孩子一个接一个的饿死。正赶上乐都尉回乡招兵,我就与同村的李四一起报了名。 临走时,我娘拿家里仅剩的一斗白面烙了十几个炕大饼,全塞到了我的包袱里,不住地叮嘱我到了战场上该认怂就认怂,能跑就跑,别犯傻,好死不如赖活着。而爹一句话也没说,只是坐在炕头下不住地叹气。 李四比我大几岁,身强力壮,个子也比我高半头,从小就是我们这群孩子里最淘、最能打的一个。够我这身材的,估计仨摞一块也打不过他。在结伴去县城的路上我问道:“四哥,听说曹操和吕布正在南边的濮阳开战,咱们这是投奔谁呀?”李四啐了一口唾沫回答:“我哪知道,爱谁谁,管饭就行,大爷的,吃不饱就溜!” 等到了县城我们才知道,这位乐都尉是曹操手下的将领,跟我们是同乡。这次是奉曹操之命回来募兵,总共有三四千人报名,但各村的壮劳力早就出去逃荒或者被征走了,来的多数是些老弱病残,最后算上我和李四只留下一千来人。乐都尉个子不高,看着比我还要矮半头,但十分精壮,一双眼睛炯炯有神,嗓门很大。他把我们集中起来,自己站在拴马石上朝我们喊道:“老乡们,我叫乐进,就是咱们顿丘人。曹兖州是个好官,以前在咱们顿丘做过县令,我信他。以后咱们就是生死兄弟了,跟着我保证你们有饭吃!” 其实那天乐都尉说了很...

食物和生存

 最近Pet猫比较多,猫的皮毛真是软,就问了GPT有没有人用猫的皮毛做衣物的,原来真的有,不过现在很多地方法律禁止了,而且现在人造皮毛的保暖和质感也都能与之媲美,所以除了有些没有禁止的地方还存在外,其他地区几乎没有了。所以偶尔会蹦出动物为什么有皮毛,猫、狗为什么粘人、为什么没有很多很大型的食肉动物等的想法。 思考后的结论就是,地球的食物匮乏,只是现在培育的植物多了,产量高了,所以才有足够的食物,但是在这之前,食不果腹才是常态。 所以,猫和狗为什么愿意跟人类生活在一起,因为人类能提供食物,就是这么简单,在野外能找到食物的可能性太低,我的猫有几天会由于好奇在外面带一晚上,但是凌晨4点前,就会回家,每天早上准时去找它的猫粮吃。记得有一种观点说养在动物园里的狮子、老虎应该放归自然,但是我觉得它们更愿意生活在动物园。其实生命真的没有意义、生命的意义的就是生存。看视频经常看到流浪猫带着小猫去了某家,野猫变成了家猫,其实都是野外生存太艰难了。 动物为什么有毛,只能说明,以前的生存环境太寒冷了。寒冷食物更匮乏,生存更艰难,所以跟着人混,至少有口吃的。说明寒冷应该是常态,现在的全球温暖气候只是一个短暂的时期。 我曾经和一个同事在公司后面的山里差点迷路,当时真的有些恐惧,当时就会想到,如果真的走不出去,要在里面待几天,我们吃什么,当时就觉得地球是一个物质匮乏的地球。后来我就有一个假设,如果天堂存在,那么天堂应该是一个路边到处都是食物、随时可以摘取了吃的地方。地球到处都是草、地球是个荒凉的地方。宇宙是个熵增的世界,植物也喜欢随便的长,长出丰盛的果实、长出玉米、小麦、大米这些有序的物质,都是和规律相反的,所以就需要认为的付出才能持续。人类需要除草、播种、浇水、施肥、驱虫、收获、选育才能维持和不断的改良。如果放任不管,那么慢慢就又回到无序状态、慢慢变回草了。 猫、狗体型都不大,连最大的老虎、狮子也不是特别大,这也说明了没有足够的食物来支撑这些顶级捕食者长成较大体型。狗、猫的耐饥饿能力很强,尤其狗,我经常发现其可以很久不吃东西。所以这也应该是生命的本质,耐饥饿。所以以人类现在摄入的食物来说,应该是过量了,所以适当的饥饿应该才是符合自然规律。

再说记忆力

  都说鱼的记忆力只有3秒,但我觉得动物的记忆力也不长,他们的生存更多的是是他们的本能,是刻在基因的天赋。宠物很粘人,能认识主人,以猫为例,一起长大的猫,如果分开久了,见面依然不认识,要打架,即使是生它的妈,依然不认识。但是有时候也会觉得很奇怪,那就是它认识人,但是如果分开3个月以上,它也就不认识了。 所以我觉得猫认识主人,是由于每天都和主人生活在一起,所以每次的3个月都是连续的,不会超过3个月,当然猫喜欢和人类待在一起,更重要的是人类能给它们提供食物,提供安全。所以我觉得这也是人类和动物最大的区别,人类有记忆力而且记忆力很长久,但是动物没有。 记忆的幻觉 人类的大脑是会骗人的,它总会告诉你,让你觉得你已经记住了,但当你准备复述或写出来的时候,脑袋却是一片空白。 这又让我想起了语言学习。即使是自己的母语,我们听一首歌,旋律和歌词好像都懂了,都能听明白,但想要跟着完整地唱出来,却发现自己根本复述不了歌词。我们只是产生了一种“我记住了”的幻觉。 母语尚且如此,新学的外语就更是这样。所以学习语言,千万不要让自己的感觉占了主导。你觉得“听懂了”,不代表你真的掌握了。 “肌肉记忆” 我之前觉得,记忆像一张拼图,需要用小球去反复冲击,才能将印痕加深。这解释了重复的重要性,但好像还缺了点什么。 最近我突然想通了另一层关键:肌肉的记忆。 我爷爷曾经给我说过,他的父亲养过一只会说话的八哥。每天到了饭点,就让八哥飞到后面的山头上去叫大人们回来吃饭。后来那只八哥不幸被猫吃了。我爷爷说,八哥和鹦鹉不一样,鹦鹉的舌头是圆的,而八哥的舌头是尖的,所以八哥学说话需要“剪舌头”。 近来想到八哥的故事,我觉得学习语言也是这样。学习语言,尤其是口语,我们通过不断地、重复地发声,去打磨我们的舌头和面部肌肉,让它们适应、记住发出某种特定声音的方式和位置。这是一种身体层面的、物理层面的记忆。 所以,为什么要多练习?因为你不仅是在冲击大脑里的那张拼图,更是在锻炼你的“口舌肌肉”。当肌肉形成了记忆,发音就成了本能,不再需要经过大脑的复杂转换。 神经传递 记忆的传递,据说和一种叫“乙酰胆碱”的神经递质有关。有人说闻迷迭香可以促进它分泌,增强记忆力,但不能持久,我觉得如果迷迭香真的能促进乙酰胆碱分泌,那么这个理论就应该是成立的, 是持久的。如果这是真的,那它作用的可能更多是大脑里的那张“拼图”。 真正的掌握...

My Cat

My cat is a black cat with white hair on its chest and four feet. One night when I was walking home, it followed me. When I got to the door, I hesitated whether I should raise it because I might go back to China in a few months. I didn't know how it would live when I went back. I thought for a while and then made a decision that if it went into my house, I would raise it. And as you know, it became my cat. I don't know for sure how old it was when it followed me home. I remember its weight was 170g, and it couldn't meow. That night, I fed it, and it ate greedily. I prepared a bowl for it and put it in the living room. But when I went out, I found it was hiding in the corner. And when I came into my room, it was waiting by the curtain and dared not come in. It looked so pitiful with big eyes looking at me. So I decided to take its bowl into my room. I put it against the wall, but it didn't stay in the bowl. When I was going to sleep, I found it was at the head of my bed....

墨菲定律

  在巴西开长途车的时间比较多,驾驶经历让我思考到一些现象。在异国的道路上,我愈发深刻地体会到了“墨菲定律”的魔力。 墨菲定律 “墨菲定律”说,任何有概率发生的事情,只要重复次数足够多,就一定会发生。 巴西的公路大多不是我们国内常见的高速公路,很多都是双向两车道,当前面是大货车,尤其很多辆车时,想要超车就成了一项极具挑战性的任务。 不知道你们开车时有没有过类似的体验:当你在一个上坡或是转弯的盲区,心里盘算着“对面应该没车吧”,然后一咬牙打了方向盘开始超车。几乎就在你车头探出去的那一瞬间,一辆车就从你视野的尽头冒了出来,与你迎面而来。 有时候在自己这边有两条车道,你从内侧车道超车或会车,就在你和前车并排的瞬间,对面车道的车也恰好过来。不管你加速还是减速,三辆车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安排好了一样,总能精准地在同一个点交汇,你被严严实实地夹在中间。这种感觉,屡试不爽,仿佛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在盯着你,专门等着你心存侥幸的那一刻。 小心驶得万年船 这些经历让我屡试不爽。所以,我现在就不断的告诫自己,每一次超车前,一定要确保对向车道在很长一段距离内都是绝对安全的,才能行动。 中国的古话“小心驶得万年船”,无论做什么事,都不能把希望寄托在“运气好”上。有风险的事情,哪怕风险再小,只要它存在,就总有应验的一天。 人生 开车的经历,其实也是人生的缩影。 我们生活中的许多决策,何尝不是一次次“超车”?当我们面对一个充满诱惑但又伴随着风险的机会时,是否也会抱着“应该没问题”的侥幸心理,然后纵身一跃? 或许一次两次,我们能侥幸成功。但只要我们一直用这种赌博的心态去生活,总有一次会“迎面撞上”。 所以,无论是工作、投资,还是人际关系,都应该多一份谨慎,少一份侥幸。在做任何重要决定之前,都应该像在超车前观察路况一样,仔细评估风险,做好万全的准备。 永远不要去试探概率,因为在“墨菲定律”面前,我们都是凡人。唯有小心,才能驶得万年船。